产假新生:新生报到请产假理解背后还需正视

作者: 时间:2020-12-28 23:13:32 阅读:

深港在线 据报道,9月1日为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新生报到日。当天,有一名女生来学校报到,她带着未婚夫来的,报到时,顺便跟学校请产假,说要回去生孩子,现场迎新的老师都傻眼了。后来,领导们一致同意,克服困难,还是收下这名新生。

高校报到,在人们的传统印象中,多少还是带着神圣色彩的。因为这一天,新生们不只是踏进新的校园,更像是一种成人礼,预示着人生新的开始。也正是因为如此,报到顺便请产假的新闻,引来诸多热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女生带来的是未婚夫,也就是说两人并未结婚。

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中明确解除了在校大学生结婚的限制。同年,苏州大学出台《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并首次提出已婚女学生可因生育需要休学的条款。2007年,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建议已婚女大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由此来说,大学生怀孕休产假,并无程序上的不妥。

当然,法理是一回事,而态度则是另一回事。事实上,这种行为当然不该被普遍支持,道理也很简单,一个人要想做到在校学习和养孩子两不误,非常困难,无论是经济方面还是精力方面的要求,都很高。更何况,如果这真成了普遍现象,高校的教育秩序也就难免混乱。

回到新闻中,这位新生要生孩子,也许出于偶然,或有很多无奈,我们对此表示理解,也支持学校的决定。但也不能否认其背后的尴尬——试想,不少大学生怀孕者,多数都是边怀孕边读书,甚至还有在校结婚生娃,分娩前一天仍在上课的现象。大学生怀孕生娃是正常权利,但不休学仍怀孕上课、甚至与同学一样正常毕业,那就不太合理了。一个人能够既生养孩子,又按时出勤上课吗?恐怕,逃课是再正常不过的选择了。

因此,对于大学生怀孕,权利归权利,但也应正视背后的诸多问题。尤其是,教育部门有必要对此进行明确规定,让怀孕者必须休学,严肃教育的神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