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中必须要遵循的性行为原则

作者: 时间:2020-12-30 19:41:32 阅读:

  性爱,是两个身体的融合,是两个灵魂深处的交流。一场完美的性爱,离不开男女双方的的共同努力。性爱是美丽的,是充满了诱惑的,当然,更是自由的。所以,如果想成为一个受异性欢迎的性伴侣,一定要遵循一些原则,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要说的性行为原则。

  (一)自愿的原则

  在实际性活动中,所谓"自愿",是指男女双方的自愿。人们要进行性行为,必然有其目的性,如对异性形体外貌的美的追求,或企图通过肉体的接触、生殖器官的摩擦获得快感,或是为了传宗接代、获得生育子嗣的结果。那么,性道德的标准之一,就应该是建立在自愿原则上,即双方自愿的原则上。非自愿的性行为可能导致对一方的伤害和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破坏。

  (二)婚姻缔约的合法原则

  性道德具有明显的社会性,而社会又是充满各种规范的,性行为同样须由道德规范和法律来制约。婚姻缔约,就是道德规范在法律上的表现。两个异性之间产生爱情,而这爱情又是自愿与无伤害的,也必须经过法律的程序予以认可,才是符合法律规范和道德原则。在《圣经》上有句名言:"性交只有在结婚的床上才是合乎道德的。"

  (三)无伤害原则

  "无伤害"原则主要指两人之间的性行为不会伤害对方和其他人的幸福,不会伤害后代的健康,不会伤害社会的安定发展。另外也有讲究性卫生,使性交行为不会损害于自己或对方的身心健康。

  (四)爱的原则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曾指出:"对于性交关系的评价,产生了一种新的道德标准,即不仅要问:它是结婚的还是私通的,而且要问:是不是由于爱情、由于相互的爱而发生的?"在人类社会中区别于动物性的活动,就在于人类具有超乎于动物界的思想与情感,因之在性活动中具有对异性的、尤其对特定的"某一个"异性的爱情,就成为人类性道德的重要原则。单纯的"自愿",可能是没有爱情的自愿。卖淫与嫖妓,双方均出于自愿,但这是不符合人类性道德原则的性行为。出于某种原因,如抵偿债务、报恩,或为了某种不正当的目的,也是在"自愿"基础上,也谈不上爱情,是不道德的。遵循爱的原则体现了人类性行为的高尚性。

  (五)平等原则

  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男女平等是现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要求。在古代社会,男女不平等体现在男女性关系方面也是不平等的。性关系的平等原则是现代社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规范的。

  (六)私秘原则

  自从人类从野蛮状态有所开化以来,特别是进入文明时代,人类就对自己的性器官和性行为有了隐秘的要求。私秘原则很早就成为人类性行为的道德规则。违背私秘原则不仅会有损人格,还会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