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潮时轻微咬打不是性虐待

作者: 时间:2021-01-01 01:51:37 阅读:

  随着网路和电视的逐渐普及,人们越来越发现,性虐待会经常出现在生活中。那么很多人不明白性虐待到底是正常的性行为还是一种变态性行为呢?下面小编就为你详细介绍。

  什么样的行为是性虐待

  轻微咬打不属于性孽待。一些夫妻在正常的性生活时都有轻微的受虐和施虐的表现,如在高潮时出现打骂、掐、咬等举动或使用"情趣用品"以提高性快感。这些行为活动是否称之为性虐待行为呢?一般来讲如果没有过重的伤害,自身可以接受而且不是以此唤起性兴奋的,是不属于性虐待症的,因为"性虐待症"患者实施的是伤害对方的肌肤使其产生痛苦而获得性满足的行为,他不关注性交的过程在乎的是性兴奋前施加的刺激。


  性虐待包括主动和被动

  性虐待,现在我们将它称之为"性虐待症"是一种非常难以界定的病症。在临床上,性虐待症包括主动的和被动的两种表现。以前法国一个侯爵叫做撒德,他在生活中喜欢对女性施加虐待,在他的着作里也描写了许多这类性的变态现象,所以,Kraft-Ebing把主动的虐待症,也就是喜欢虐待别人,命名为撒德现象(Sadism),中文译为施虐症。19世纪奥地力国有一个小说家名叫马索克,他本人是一个被动虐待症病人,在他的作品里描述了许多这类变态的性活动。因此,被动的虐待症就被命名为马索克现象(Masochism),中文译为受虐症。 施虐待症病人行为有轻有重

  施虐待症病人的施虐行为可轻可重,一般是咬、掐或恶言辱骂。稍重的可能把性对象捆绑起来,辱骂、鞭打等。有人认为故意在公共场所偷偷地割破或玷污妇女的衣服,剪断女人的头发等以唤起性兴奋,也属于施虐行为。有的施虐症病人可做出严重的伤害行为。曾见到一例患施虐症的丈夫在性交前,除了将妻全裸捆绑鞭打外,还用电流向妻全身通电,用小刀在妻胸前刻上自己的名字,最后用煤油灯芯塞在妻的阴道里烧灼。妻终于不堪其虐待而离婚。

  最严重的施虐行为是对异性的虐杀致命,成为色情谋杀犯(lustmurder)。病人从杀人行为中获取性快感,甚至代替了性交活动。这样的例子在我国也已有人报告过。有人在1991年报告的案例中指明,施虐杀人与性活动有直接关系。病人是一个21岁的男性。自述在十一、二岁时,不知为什么在脑子里突然萌发了想杀女孩的念头,并不是由于恨她们,似乎有一种朦胧的感情,自己也表达不清。


  施虐症病人多见于男性

  和施虐症一样,受虐症也多见于男性。清朝采蘅子《虫鸣漫录》(卷二)中有一个小故事说,有一位富有才华的青年人,喜欢别人用木棍打他的屁股,并从中获得极大的快感。如果几天不被人打一次,就病殃殃的,一点精神也没有。("吴兴生某,文有奇气,试辄冠军。惟喜受杖,每同志相聚,即出夏楚,令有力者重笞其臀以为快,否则血脉涨闷,恹恹若病焉。")这个故事中虽然没有提到这位青年人愿意挨打是否直接与性活动有关,从被打得到的快感来看,可能他就是一个受虐症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