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轮奸和轮流发生性关系

作者: 时间:2021-01-01 02:21:01 阅读:

  轮奸是我们在新闻或者是报纸上经常听到的一个词,它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与轮奸及其相似的还有一种是轮流发生性关系,那轮流发生性行为和轮奸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呢?它们又有着怎样的差别?为了更好的弄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一起来了解。

  中国的汉语,可谓博大精深。哪怕一个字不同,或者同一个字的位置不同,都会导致表达意思的差异。更况且,轮流发生性行为与轮奸这两个词,从字面上来看,已经是大相径庭。由此,我们可以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这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犯罪行为。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轮流发生性行为与轮奸的不同之处体现在哪方面。首先,我们先看一看,在刑法中,强奸是怎样定义的。

  强奸有三层含义:一是施暴方是以违背被害人意愿为前提。二是强迫方式,甚至使用了暴力伤害手段。三是以性侵害方式使被害人受到伤害。“轮奸”就是两人以上合谋强奸被害人的简称。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女性检查未满14周岁,即使同意与对方进行性行为,男性也构成强奸。

  而轮流发生性行为,没有过度地强调行为人的主观意愿。这种行为的发生背景可以是强迫、自愿或者是权钱交易。因此,在这里,行为人就不再等同于行为人了。

  当然,两种行为的量刑幅度也是不一样的。强奸罪量刑在三年到十之间;如果是情节恶劣的轮奸,还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导致被害人死亡,还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执行死刑。相比之下,轮流发生性行为量刑就没有这么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