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价格放开 药价放开条件已具备基本药物价格放开 发改委征求意见基本药物价格放开

作者: 时间:2021-01-01 11:45:56 阅读:

国家发改委本周已向各省物价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讨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部分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年内首先放开基本药物价格等以往的敏感说法,首次被明确提出。

本报同时获悉,甚至包括取消主管药品价格的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也成为本周全国物价局长工作会议上的正式建议之一。

这是建国以来对药品价格监管最明确的一次市场化表达,虽然还没有最终成文,但是放开的思路已经确定了,大家也基本达成了共识,必须要市场化。昨日,有接触过征求意见稿的业内权威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这份已经下发至各省和部分企业的征求意见稿提出,2014年年底前,将最先放开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一类精神和麻醉药品,以及专利药等四项药品价格。

事实上,因为安全性和社会影响等因素,血液制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疫苗等,在药品监管中一直被列入安全监控等级最高的特殊药品,从生产经营到仓储物流等都较一般药品更为严格,是市场化最难的领域之一。此次竟最先入选价格放开序列,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对此,征求意见稿表示:在放开的药品中,血液制品因随着市场发展,生产企业不断增加、竞争加剧,医保目录内已有可替代药品、一类精神和麻醉药品是实行严格的生产流通管理,定点生产,使用环节几乎不存在滥用情况,市场价格稳定,市场销量小;而全国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主要是实行统一采购并免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其价格可由财政与有关企业通过协商或招标的办法确定。

对于此前市场普遍呼吁的专利药价格市场化问题,该征求意见稿的表述为:专利药属于创新药,上市时间短,市场销量小,放开价格有利于提高研发创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