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人怒!女子回家途中遭轮奸

作者: 时间:2020-12-30 18:29:39 阅读:

  回家途中遭轮奸,听上去就让人十分愤怒,然而这样的事情却时有发生。早在2013年时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的一则女子回家路上遭绑架轮奸的新闻就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在此不禁要再次提醒女性朋友,务必要注意自身安全。

  2013年8月24日当晚10时左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陈某某、赵某某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城区广场不远的一家酒店里出来,驾驶一辆吉利全球鹰轿车在广场周围转悠,寻找“猎物”。

  没走多远,车灯下,王某某看到路边走着一名女子,他把汽车开到女子身边停下来,从开着的车窗里探出头问:“小姐,你要去哪里?”“俺要回俺住的地方。”带着一口河南腔的女子回答说。单身女子,又是外地人……王某某说:“我们正好要回旧城,顺便把你捎回去!”没等女子同意,陈某某、赵某某就把女子拉上了车。

  十几分钟后,吉利轿车驶入兴和县旧城区。然而,王某某并没有把姜某送回她租住的房屋,而是将汽车开到一家旅店门前。王某某等3人将姜某领进103房间,便露出了狰狞的面目,他们要求姜某陪他们“玩玩”。姜某这时才如梦初醒。

  她央求道:“大哥,你们放了我吧,我是外地人,举目无亲,可怜可怜我吧!”然而,兽行发作的王某某、陈某某、赵某某撕开姜某的衣服,轮流强奸了姜某。3人在旅店里一直折腾到凌晨1点30分,才驾车离开旅店。随后,姜某向兴和县公安局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进行勘察,同派出所民警组成专案组,连夜开展调查摸排工作。一组民警走访姜某和旅店老板,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一组民警在新城区广场和有关路口调取视频监控录像资料。经过民警7个多小时艰苦工作,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王某某。

  为了防止打草惊蛇,兴和县公安局调动警力迅速封锁了县城通往外面的各个路口。不久后,民警在新城区三马路某处发现了王某某驾驶的吉利全球鹰轿车,将欲逃走的王某某抓获。

  经审讯,王某某对强奸姜某的罪行供认不讳,并交代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藏匿地点。不久,陈某某被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某闻讯潜逃。

  据民警介绍,3名犯罪嫌疑人都来自农村,王某某(22岁,无业),陈某某(25岁,无业)、赵某某(22岁,无业),均有“儿时留守”在农村、“长大打工”独自生活的经历,这使他们养成了我行我素的性格,他们对法律缺乏敬畏,对他人的权利缺乏必要的尊重,而且因为过早的辍学使他们缺乏抵御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不良思想的侵蚀。这3个并不住在一起的青年游手好闲,成了“酒肉朋友”。